教育評議會
回應審計署有關技訓與實用學校
學位嚴重空置的聲明

本會對審計署有關公布表示歡迎,並對審計署報告提出如下補充:

一. 審計評估尚欠全面:

就本會所知,審計署統計調查主要依據教育署提供數字,對學校、辦學團體、家長未進行較深入查詢,審計署報告尚欠周全。

二. 資源運用嚴重浪費:

近年小六學生選擇入讀中一技訓學校的學生人數,每年皆不足200名,七所技訓學校分別平均可編配的學生人數不足30,不及可收中一學生人數的三成。雖然事實顯示這類教育服務需求很低,但未見審計署對此作出較前瞻性評估;而且,於現在及預計的未來都會有大量課室空置,教育資源被浪費的情況,遠較報告書所描述為嚴重。

三 政策執行明顯僵化:

教育署在執行教統會第四號報告書的建議,存在明顯疏忽。於95-96年度,在第二及第三所技訓學校的就讀率只約七成,其中還包括兼收中、輕度弱智兒童的比例已達收生的三成,可見入讀率偏低情況早已存在。及至第四至第七所技訓學校開辦,偌大的校舍,平均每校只得3050名中一學生入讀。從強調質素保證及加強問責的要求來看,現況反映教育署執行政策的嚴重僵化程度。

四. 缺乏善用學位機制:

現存各類別特殊學校的學位空置率,情況較技訓學校嚴重者,如一人一班,或以短宿名義,或學生消失,名冊仍存的實在大有校在。教育署有必要重新檢討開班原則,加強問責機制和透明度,定期而切實地調查與公佈各校學生在讀數字,確保教育資源善用。

五. 師資培訓未能配合:

現時全港大部分中學,亦包括開辦中學班級的特殊學校,學位教師佔七成或以上,唯獨技訓及實用學校維持於約四成的較低比例,加上在95年以後開辦的技訓與實用學校,大部份教師均未接受有關師資培訓課程,等候修讀特殊教育課程需五至十年,才可滿足升職條件,教師選擇此類別學校任職意願性很低,技訓及實用學校教師己淪為弱勢學校教師。

要改善上述問題,本會建議如下:

一. 提供高中學位:

現時技訓及實用學校只開辦中一至中三課程,此類別學生的智能及社化發展較為緩慢,由於很多學生皆中途入學,在讀時間又短,難以培養學習志趣;建議原校試辦高中年級,有助營造較理想學習環境。

二. 鼓勵校本與融合發展:

有建議減少技訓與實用學校數目,將簇新而為某類學生特別設計的校舍轉型為普通學校,又要申請動用額外經費進行改變用途,政府有必要考慮公帑是否善用。在此建議應向校本發展及融合教育的政策大方向重新策劃,鼓勵以試辦模式,容讓辦學團體提交建議,籌辦更有課程特式的學校。

三. 解除弱勢學校標籤:

現時學校分類太多,加上學生定位含糊,落伍的學生智能分類,中、輕度智障、嚴重學習困難、情緒和行為偏差,以至家庭支援等,實在難以界分,教育署派位分類既欠足夠學理支持,亦不可靠,另一方面又推行融合教育政策,正是政策與運作互相矛盾。實用及技訓學校的分類應予統合,至於明顯的負面標籤效應,亦應予以解除,以減低學生入讀此類別學校的不良心理效應。

最後,縱觀現時技訓、實用學校的困局,包括:()家長覺得子女前路茫茫,企望子女成材無望;()學生在讀時間過短,獲取成就感和升學機會無望;()教師選修特殊教育及升職或轉職學位教師無望。怎樣令十一所『無望學校』變為『希望學校』,值得教育當局重訂政策。

  教育評議會

不同學習需要教育小組

一九九九年五月六日